13.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办理住院减免手续流程
13.1需提供要件:
①身份证;
②户口本;
③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明/特困人员证件或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
④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特别扶助金证明(存折、收款明细)。
(资料来源:就诊人)
13.2办理路径:
①患者携带材料至服务中心;
②办理人员核对、复印所需材料,符合减免条件的,开具《实行减收政策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单》;
③患者拿减免材料到住院科室办理住院;
④办理人员装订材料、登记。
13.3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3.4温馨提示:减免手续妥善保管,丢失不补。咨询电话:024-5396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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