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一、就诊服务指南
辽宁省抚顺市眼病医院暨抚顺市眼病研究所、辽宁省防盲治盲中心,是东北三省成立最早的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公立性眼病专科医院。医疗机构对门诊患者实施实名就医,在注册、挂号、诊疗等各环节实行患者唯一身份标识管理。
1.挂号缴费服务
1.1 需提供要件:
身份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等(资料来源:就诊人)。
1.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
抚顺市眼病医院门诊1楼、3楼设有挂号缴费窗口或自助机挂号缴费。
②掌上办:
抚顺市眼病医院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进行挂号缴费。

1.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窗口:周一至周日07:40-16:30;
1.4 预约挂号服务:
①窗口办:抚顺市眼病医院门诊1楼患者服务中心预约挂号。
②网上办:抚顺市眼病医院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预约挂号。
③电话办:预约电话53991479(周一至周五8:00-16:30)。
1.5 温馨提示:
就诊顺序以到现场挂号、取号顺序为准,不再按现场、电话、网上预约顺序进行;预约患者到门诊一楼导诊台领取预约号,凭预约号到一楼或三楼挂号;现场预约挂号当天上午10:30分后停止,下午15:00以后停止;网上预约如果就诊当天没能及时看诊,超过时间不能退号,咨询电话:53991479或53961189。
2.门诊就诊
门诊指在医疗机构内,由医务人员根据患者有效挂号凭证提供疾病咨询、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医疗服务的行为。
2.1 需提供要件:
挂号单(资料来源:就诊人)。
2.2 办理路径:
窗口办:
门诊就诊流程包括报到、候诊、就诊、缴费、检查检验、取药等。

2.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①挂号当日有效;
②门诊开诊时间:7:30-16:30
③夜间门诊:16:30-7:30
2.4 急诊就诊流程
急诊患者到院→门诊导诊人员根据伤情和具体情况紧急判断是否启动“绿色通道”→归属于眼科急诊重点病种:眼球穿通伤、眼部化学伤、视网膜动脉阻塞、急性视神经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发作期、严重的急性虹膜睫状体炎、视网膜脱离。启动“绿色通道”→实行先救治、后交费;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需相关科室急会诊时,确保15分钟内人员到位。视病情需要优先安排住院、手术。
2.5 温馨提示:
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咨询电话:024-53991479或53961189,监督投诉可拨打53961326。
3.检查、化验
患者在医生开具化验、检查并完成缴费后到指定地点进行血尿便化验或影像学等检查。
3.1 仪检科就诊流程
窗口办:
缴费后到对应的门诊二楼/住院一楼导诊台分诊,根据导诊提示到诊室排队检查。
3.2 报告单、检查单结果查询
①门诊检查单即等可取。
②住院患者检查结果在10分钟内将上传内部网络,医生端口可以查看。
③化验刮片检查于30分钟出报告,在检验科取报告;刮片培养、于24小时后,联系医生询问结果;病理检查自送检日第二天算起,三个工作日出报告。报告单由检验科送返申请科室。

④在抚顺市眼病医院公众号查询检查、化验结果。
4.住院服务
为急诊、门诊、日间患者提供办理入院手续的服务过程。
4.1 需提供要件:
患者需要出示身份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
4.2 办理路径:
门诊明确诊断的需要住院的患者先到住院部对应的科室医护办公室填写住院通知单→到住院部1楼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病房护士接诊。
4.3 办理住院缴费方式:
①窗口办:住院楼1楼北侧大厅1号窗口,我院目前支持现金、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缴费方式。

②掌上办:关注抚顺市眼病医院公众号办理住院期间续费。
4.4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4.5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掌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53961189,监督投诉可拨打53961326。
5.出院服务
为住院患者提供办理出院结算等业务的服务过程。
5.1 需提供要件:
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住院预交金小票(资料来源:办理入院时住院处提供纸质版)。
5.2 办理路径:
窗口办:住院楼1楼北侧大厅,1号窗口办理。
5.3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出院结算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5:30
5.4温馨提示:
患者办理完结算手续,请妥善保管好出院结算纸质票据。如若丢失,请登录财政票据查验网址:http://218.60.151.85:18002/billcheck/html/index.html
6.手术服务
为住院患者提供围手术期的相关医疗服务。
6.1 需提供要件:
患者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既往诊疗资料等(资料来源:就诊人)。
6.2 办理路径:
门诊明确诊断的需要住院的患者先到住院部对应的科室医护办公室填写住院通知单→到住院部一楼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病房护士接诊。
6.3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6.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53961189,监督投诉可拨打53961326。
7.眼外伤就诊服务
7.1 需提供要件:
身份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等(资料来源:就诊人)。

7.2 办理路径:眼外伤患者门诊挂急诊号优先就诊,如需住院由门诊护士陪同至住院部眼外伤病房,经病房医生评估后由眼外伤病房接诊。
8.投诉举报服务
医院设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负责在院期间与诊疗相关的投诉处理、协调工作。
8.1 需提供要件:
对于投诉举报事项的证明材料,包括病历资料、影像、录音及其他文字材料(资料来源:就诊人)。
8.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工作日8:00-16:30门诊一楼患者服务中心。
②投诉电话:患者服务中心024-53961189
行风办024-53961326
③掌上办: 抚顺市眼病医院微信公众号留言。
8.3 办理时限:
一般事件投诉后1-5个工作日,复杂事件5—15个工作日以电话、当面告知等形式答复处理意见。
8.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掌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53961189,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
二、其他服务指南
9. 住院病案复印
9.1需提供要件:
①患者本人:1.本人身份证;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
②代办人:患者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
③保险员代办:患者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④公检法等代办:1.该行政机关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
(资料来源:就诊人及相关代办人)
9.2办理路径:
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①工作人员出院指导时告知患者如需要复印病志流程。
②患者出院结算后,患者或代办人携带结算收据到服务中心预约登记复印病志用途及复印病志份数。
③患者出院15个工作日后,患者及家属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服务中心取病历复印件。
④根据复印病历的张数收取每张0.4元的费用,并开具发票。
9.3办理时限:
①出院满15天,即时办理复印领取。
②出院不满15天,到服务中心登记预约,满15天时可领取。
9.4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53961189。
10. 高值药品办理
10.1需提供要件:
①身份证、医保卡原件
②一张蓝底一寸照片
③高值药品申请表:由医生提供
④门诊病志:两次有效门诊手写病志或门诊电子病志
注:(鉴定医生:王禹、丁晓霞、臧冬晓、邹博、郝义)
⑤相关检查原件:验光、oct、血流oct、眼底照相
(资料来源:就诊人、接诊医生)
10.2办理路径:
①患者携带办理高值药品的材料至患者服务中心
②由办理人员核对及复印所需材料并装订、登记
③办理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并告知患者可享受日期后患者即可跟医生预约注射日期
④办理人员装订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及排序后,送至医保科
10.3办理时限:
办证当日两天后起效,如节假日即顺延
10.4温馨提示:
高值药品每人单眼可以享受待遇为9针,一年内注射不可超过5针,自然月内只可享受一针待遇。咨询电话:024-53961189。
10.5高值药品登记、挂号及开药流程:
①需提供要件:身份证、医保卡原件;
②高值药品申请表复印件或高值药品证;
③办理路径:患者携带审批通过证件及医保卡到注药中心,由驻注药中心的服务中心人员为其办理登记,挂号,开药,缴费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
10.6办理时限:当即生效
11.残联患者减免流程
11.1需提供要件:
①身份证、医保卡(资料来源:就诊人)
②残联患者提供:《抚顺市贫困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救助申请审批表》(资料来源:到户口所在地残联申请领取)
11.2 办理路径:
①患者携带材料至服务中心。
②办理人员通知防盲科审核材料,核对及复印所需资料。
③办理人员开具《眼病患者信息登记表》。
④患者持服务中心开具的材料到防盲病房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患者拿《眼病患者信息登记表》到服务中心开具减免手续,再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⑤办理人员装订材料、登记。
11.3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1.4温馨提示:患者的《眼病患者信息登记表》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咨询电话:024-53961189。
12.弱视治疗及鉴定
12.1需提供要件:
①户口本(身份证)、医保卡原件
②办理弱视慢性病相关检查报告单
③由两名鉴定专家签字盖章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资料来源:就诊人)
12.2办理路径: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①患者挂号时需挂弱视鉴定专家:董翠翠、付莹、吴丹;
②专家为患者开具检查项目:普通视力检查、双眼眼底检查、双眼裂隙灯检查、双眼斜视度检查、验光、检影(验光 试镜)、双眼眼部A 超、双眼角膜曲率、双眼扫描激光眼底检查 (SLO)或双眼底照相、眼压、散瞳;
③经检查,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未成年人:3-5岁最佳矫正视力小于等于0.5;6岁及以上未成年人最佳矫正视力小于等于0.7;两眼视力差≥2 行,较差眼为弱视,方可鉴定为弱视;
④鉴定后,医生再次核实患者身份无误后,为患者填写《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必须由两名鉴定专家签字盖章;
⑤患者携带医保卡、户口本(身份证)、《申请表》及相关鉴定材料(鉴定专家门诊病志一次及检查报告单) 到患者服务中心进行再次审核登记确认,患者服务中心需将患者医保卡复印件留存至鉴定材料中保存;
⑥患者服务中心即时将材料报送到至医保科;
⑦医保科需再次审核整理患者鉴定资料,进行审批上传至医保局;
⑧审批通过后,患者每次就诊需到患者服务中心进行登记,患者服务中心为其开具门诊特病审批条,患者持审批条、医保卡挂弱视专家号,即可享受特病待遇;
⑨医生需为患者建立个人档案以便于医保特病管理。
12.3办理时限:医保局审核通过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12.4温馨提示:
弱视门诊特病通过后,每次开具检查前,需到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及开具审批条,拿批条挂号方可享受待遇。咨询电话:024-53961189。
13.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办理住院减免手续流程
13.1需提供要件:
①身份证;
②户口本;
③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明/特困人员证件或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
④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特别扶助金证明(存折、收款明细)。
(资料来源:就诊人)
13.2办理路径:
①患者携带材料至服务中心;
②办理人员核对、复印所需材料,符合减免条件的,开具《实行减收政策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单》;
③患者拿减免材料到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
④办理人员装订材料、登记。
13.3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3.4温馨提示:减免手续妥善保管,丢失不补。咨询电话:024-5396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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