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投诉举报服务
医院设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负责在院期间与诊疗相关的纠纷处理、协调工作。
8.1 需提供要件:
对于投诉举报事项的证明材料,包括病历资料、影像、录音及其他文字材料(资料来源:就诊人)。
8.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工作日8:00-16:30门诊一楼患者服务中心。
②投诉电话:患者服务中心024-53961189
行风办024-53961326
③掌上办: 抚顺市眼病医院微信公众号留言。
8.3 办理时限:
一般事件投诉后3—5个工作日,复杂事件5—15个工作日以电话、当面告知等形式答复处理意见。
8.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掌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53961189,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