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眼病医院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抚顺市眼病医院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抚顺市眼病医院成立于1981年,总投资473万元,建筑面积6905平方米,具有住院部及门诊部两个区域,编制床位220张。年均接待门诊病人15万余人次,住院病人8000人次,年完成各级各类手术8000余台。医院现有眼底病科、青光眼科、白内障科、眼眶病眼整形科(含眼外伤)、眼表疾病科、斜视弱视小儿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科、视光学科、门诊美容科、中医眼科等10个科系。
二、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
①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②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③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①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染物包括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按环评及批复要求,污水处理站采用全地埋式设计,各池体已加盖密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及职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染物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余氯、总磷、粪大肠菌群。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处理(调节池+生物氧化法)+消毒(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三宝屯污水处理厂。
③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设备中的水泵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强度为65-75dB(A)。项目设备选型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机泵布设在泵房内的隔声措施。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后,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后分置于固定容器内并粘贴标签,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辽宁博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进行运输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由于实际运营过程中为保证生化系统稳定运行,经常开启污泥回流,尤其是水质指标突然升高时,需大量回流剩余污泥,因此,污水处理站运营至今,池底沉积污泥量极少,暂未清掏。建设单位承诺污泥清掏消毒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验收结论
验收期间,该项目主体设施运行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环保验收条件要求。废气、废水、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合理。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顺市眼病医院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1号
邮编:113008
电话:024-53961868
联系人:田科长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寄信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期限
公示发布后二十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0 年10月10日